泸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行政许可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经营企业的公告(2023.2.28)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2-28 15:45:4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的规定,泸县安驰达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证号:川交运管许可泸字510521002243]等6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详细名单见附件),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决定依法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予以注销。

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上述企业可到泸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泸县玉蟾街道西苑路100号)或网上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830-8181370

 

附件:1、逾期未申请延续经营企业明细

附件1(1).docx

      2、许可逾期企业所属车辆

附件2(2).docx


 

 

                                泸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8日 


泸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 依法注销 行政许可 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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