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报送的申请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依法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泸州市时誉峰跃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叁拾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黄佳林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李燕
专职从业人员:商仕莲 胡春梅
办公场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福集镇祥和路63、65号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51052120220003
代理记账业务范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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