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东林冠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1MA62YR4Y2N)。经查,你单位因泸县百和镇朱巷村七组砂岩矿项目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中存在“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违反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及报备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生产建设单位“两单”列入问题情形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信用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泸州市水务局或者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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