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扩建工程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扩建工程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石桥镇
4、建设单位: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
5、建设内容:矿井现生产规模15万吨/年,为积极响应《关于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应急〔2019〕178号、《关于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31号)、《关于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批复》(川府发〔2020〕45号)等文件精神,重新规划和定位未来发展方向和思路,进一步升级改造,提高机械化程度、扩大矿井生产规模至30万吨/年、提升矿井安全可靠性,充分发挥矿井规模效益。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980.56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
联 系 人:孟厂长
联系电话:15228469508
电子邮件:/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石桥镇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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