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名泉酒业改建年产1950千升酱香型白酒窖池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名泉酒业改建年产1950千升酱香型白酒窖池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
2、建设性质:改建
3、建设地址:泸州市泸县立石镇下湾村
4、建设内容:改建原有年产2000吨的浓香型白酒窖池为年产1950千升酱香型窖池,其中:将原长2.2m、宽2.1m、高3.1m浓香型窖池600口改建为长5.4m、宽2.9m、高3.7m酱香型窖池272口,单口窖池容积率由14.322m3改建为57.942m3;拆除原直径1.8m的酒甑12口,购置直径2m的酒甑32口;利用原有直径1.5m的冷却器12口,购置直径1.5m的冷却器20口,改造后共有冷却器32口;淘汰6吨燃煤锅炉1台,购置并安装6吨天然气锅炉2台、蒸汽管道565米,分气缸8台;利用原有晾糟机4台,购置晾糟机4台,改造后共8台;利用原有2.8T行车4台,购置2.8T行车4台,改造后共8台。
5、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63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泸州名泉酒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19915833921
电子邮箱:1170811352@qq.com
联系地址:泸州市泸县立石镇下湾村
邮编:6461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四川十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下载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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