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我单位投资建设的阳101H29 平台地面集输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在环评期间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向公众公开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旨在收集公众对工程建设特别是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同时使工程建设得到当地公众理解和支持。我单位对公众反映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予以高度重视,并对合理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进而可以提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和工程的环境保护水平。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我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共组织开展了三次公众参与活动。第一次是在报告书编制初期采用网络公示形式进行公示,第二次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基本完成后通过刊登报纸、现场公告和网上公示的形式同步进行公示,第三次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完成后,报批前进行的网络公示。
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公开内容及日期
我单位在确定本项目后,于2021年8月2日委托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于2021年8月9日在“泸州市人民政府”上进行本项目第一次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阳101H29 平台地面集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阳101H29 平台地面集输工程”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阳101H29平台地面集输工程
(2)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境内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新建阳101H29平台1座;新建阳101H29平台~阳101-1集气站集气支线2km,及其配套工程;扩建阳101-1集气站1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一段5号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28-8553268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邮编:610041
邮箱:5228491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本页附件处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综上,我单位进行的第一次公示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日期,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
2.2公开方式
2.2.1网络
我单位于2021年8月9日在泸州市人民政府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网络连接为:http://www.luzhou.gov.cn/xw/gsgg 。公示截图如下:
图2.2-1 第一次网络公示截图
2.2.2其他
项目第一次公开信息仅在网络上进行,未采用其他方式。
2.3公众意见情况
本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建议。
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公示内容及时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我单位于2021年8月31日~9月13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阳101H29 平台地面集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阳101H29平台地面集输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阳101H29平台地面集输工程建设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阳101H29平台地面集输工程
(2)建设单位: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境内
(5)建设内容:新建阳101H29平台1座;新建阳101H29平台~阳101-1集气站集气支线2km,及其配套工程;扩建阳101-1集气站1座。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以及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
三、项目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站场工程主要在原钻井工程井场或已建站场内进行建设,新建管道要为临时占地,完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复耕复植,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尾气、焊接废气产生量较少,采取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站场及管道工程产生的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已有设施进行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施工废水循环使用后自然蒸发,管道清管试压废水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如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最后选择合适的地点就近排入沟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施工废料部分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剩余部分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放空废气以及检修作业时产生的少量检修废气通过放空管燃烧排放,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长期不利影;运营期站场设备间的气流噪声较小,站场检修或事故时所产生的放空噪声持续时间短,放空作业结束后噪声影响随之消失;运营期站场产生的检修废水以及返排液集中收集后运至回注井进行回注;检修废渣集中收集后在作业区进行资源化利用。本项目天然气气质组分不含硫化氢,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项目的环境风险达到可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清洁能源输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外排污染物基本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项目工艺和设备选用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工程选址选线避开了环境敏感区域,经规划及相关主管部门同意,选址选线合理。工程环保设施安排较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生态恢复、水土保持措施可行,环境风险较低。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一段5号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28-86018940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705室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8-85532681 邮箱:522849154@qq.com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看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网络链接:
http://www.luzhou.gov.cn/xw/gsgg/zfgs/content_819592?SessionVerify=6896f59e-51ee-42af-9737-2ba38b54325e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可通过以上电话及电子邮箱等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公示时间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九、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
http://www.luzhou.gov.cn/xw/gsgg/zfgs/content_819592?SessionVerify=6896f59e-51ee-42af-9737-2ba38b54325e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提出意见,并通过以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综上,本次公示的主要内容及日期,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
3.2公示方式
3.2.1网络
我单位于2021年8月31日~9月13日在“泸州市人民政府”上进行了网络第二次公示,公示网络链接为:http://www.luzhou.gov.cn/xw/gsgg。公示截图如下:
图3.2-1 第二次网络公示截图
3.2.2 报纸
本次公示选择刊登“开州日报”同步进行公示,开州日报为当地主流报刊,影响范围较广,易于项目地居民知悉本次公示内容。刊登日期为2021年9月3日、13日共两次。报纸刊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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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2 2021年9月3日登报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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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3 2021年9月13日登报照片 |
3.2.3张贴
本次公示在项目拟建地周边居民房屋、乡村超市、村委会、小学等居民集中、易于看到的地方张贴公告,张贴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现场张贴公告照片如下:
张贴公告内容 | 曹市居委会处 |
曹市学校处 | 共和村村委会处 |
共和村居民点处 | 黄巅山村居民点处 |
奇峰镇人民政府处 | 奇峰镇学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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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闸水田居民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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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其他
项目未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公众参与。
3.3查阅情况
本单位设置的查阅场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705室,截至目前,尚未有群众来访对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查阅。
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项目首次公示至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建议。
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本单位未采取深度公众参与,本次公示主要通过网络、当地报刊以及现场张贴公告的方式收集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4.1公众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情况
我单位未进行公众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
4.2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我单位未采取其他公众参与方式。
4.3宣传科普情况
无。
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项目首次公示至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建议。
6其他
本次公众参与过程所涉及的资料如环境影响报告书、刊登的报纸以及公众参与说明由我单位专人管理,负责存档以备检查。
7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阳101H29 平台地面集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阳101H29 平台地面集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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