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至永川(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自贡至永川(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现已确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即将开始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48号)等法规要求和规定,对自贡至永川(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敬请社会各界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自贡至永川(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
基本情况:自贡至永川(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新纳入的高速公路项目,项目建设将新增省际出口,实现自贡和永川的直接连接,形成东向出川达渝的便捷通道,对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路线方案主要位于自贡市大安区、沿滩区和富顺县,内江市隆昌县以及泸州市泸县境内,起于自贡市沿滩区瓦市镇长乐村,呈东西走向,在泸县方洞镇华洞村进入重庆市境内,接规划自贡至永川(重庆境)高速公路,全长约55公里。
二、项目实施机构和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泸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泸县玉蟾街道西苑路80号
邮 编:646100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0-818136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
邮 编:610017
联 系 人:付工
联系方式:13541049503
电子邮件:12850894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意见
请公众点击附件1的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后,将表格发送至邮箱:1285089440@qq.com。
(2)纸质意见
请公众点击附件1的链接,下载并打印(双面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完全部内容后,邮寄至评价单位。(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收件人及联系电话:付工 13541049503)。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