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公示表(12月30日)

来源: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0-12-31 11:29:29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备注
1汪奎自然人川泸县交运罚[2020]226号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汪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汪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给予处罚。5000元2020/12/182021/3/18
2何国平自然人川泸县交运罚[2020]227号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何国平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何国平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给予处罚。10000元2020/12/232021/3/23
3李逵自然人川泸县交运罚[2020]22228号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李逵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李逵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给予处罚。7000元2020/12/102021/3/10
4范秀艳自然人川泸县交运罚[2020]229号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范秀艳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范秀艳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给予处罚。6000元2020/12/232021/3/23
5刘勤自然人川泸县交运罚[2020]230号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刘勤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刘勤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给予处罚。5000元2020/12/232021/3/23
6樊顺自然人川泸县交运罚[2020]231号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樊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樊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给予处罚。5000元2020/12/182021/3/18
7刘洋自然人川泸县交运罚[2020]225号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七项的规定刘洋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罚款刘洋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给予处罚。1000元2020/12/272021/3/27
8泸州华顿运业有限公司法人组织川泸县交运罚[2020]135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泸州华顿运业有限公司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应与处罚,建议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罚款泸州华顿运业有限公司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给予处罚。2000元2020/10/272021/1/27
9泸县龙城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法人组织川泸县交运罚[2020]136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泸县龙城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应与处罚,建议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罚款泸县龙城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给予处罚。1000元2020/9/8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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