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8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0日-20120年8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 ||||||
电 话:0830-8172050 | ||||||
地 址: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后台办理区1号窗口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泸州骏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喷漆项目 |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酒香大道南段2号 | 泸州骏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十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工程拟租用营业用房,采购举升机,平衡机,四轮定位仪,大梁校正架、烤漆房、喷枪、抛光机、检测设备,洗车机、发动机吊机等。主营汽车修理与维护、喷漆等。 |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厂区地面及道路全硬化,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合理设置截排水沟;洗车废水收集至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所有废水严禁外排。 |
(2)废气:焊接工位处安装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处理器,收集焊接烟尘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烤漆、烘干全密闭,收集废气经玻璃纤维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
(3)固废:建筑施工弃渣必须送往指定的 渣场处置,严禁将固体废物倾倒入水体。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漆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漆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隔油沉淀池废油、废蓄电池、废沾油抹布手套、废清洗液等危险废物分类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4)噪声: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加大厂区及道路绿化,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厂内低速行驶,优化车辆进出线路和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 ||||||
(5)风险: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长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保证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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