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0年7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0日。
电 话:0830-8172050
地 址:泸州市泸县政务服务中心(酒香大道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泸203H76平台钻井工程 |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喻寺镇兴隆村6组 |
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泸203H76平台为页岩气评价井,预计井深6000m,平台拟采用ZJ70型钻机进行钻井作业,完钻后进行压裂测试工程。 规模:4口井。 | (1)废水 作业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钻井废水、洗井废水、方井雨水、压裂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和方井雨水用于后续配制压裂液,不外排;最终产生的不可回用的压裂废水用罐车拉运至威43井回注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交由就近符合要求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各类废水均能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废气 钻井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测试放喷废气,测试放喷的天然气经点火燃烧,其主要污染物为NOX、CO2,由于测试放喷和事故放喷时间较短,因此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钻井作业产生的水基钻井固废由岩屑罐收集后外运资源化处理;油基岩屑由岩屑收集罐收集后交由危废单位处置;钻井期间产生的生活垃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钻井产生的油类用于后期水平钻井段油基钻井液的配制,不会对当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工程噪声主要为钻井作业期间、完井作业期间(包括压裂和测试放喷阶段)以及事故放喷过程产生的噪声。作业期间噪声超标范围内有居民分布,这些敏感点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在采取临时撤离、协商解决等措施后,影响可接受,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5)生态环境 本项目井场表面铺一层碎石有效地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周场围修临时排水沟,临坡面做堡坎、护坡处理;对表土临时堆放采取土工布等遮盖,利用其过滤、排水、隔离等作用,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水池泄漏和井喷失控等,须落实废水池防垮塌处理、在柴油罐区设置围堰、防井喷装置等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各类废水、废物转移过程管理,使用专用罐车密闭运输,严禁跑冒滴漏,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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