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5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 ||||||
电 话:0830-8172050 | ||||||
地 址: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1号泸县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窗口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医用防护全产链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泸州市泸县泸州市高新区医药产业园 | 泸州新铭诺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四川中协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4条熔喷无纱布生产线,购置熔喷布生产设备、分切机、静电发生器等设备,设置生产车间、成品堆场、原料堆场及其配套公辅设施,年生产聚丙烯熔喷布500吨。 | (1)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至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
(2)废气:熔融喷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抽风管道收集,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置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活性炭定期更换,确保处理效率。 | ||||||
(3)固废:废活性炭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边角料收集外售;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4)噪声:加强管理,合理布局,生产厂房全密闭,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设置基础减震,远离敏感点;根据噪声源的特性及噪声传播方式,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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