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3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9 15:05:4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2020年3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0-8172050
地        址: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1号泸县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改建年加工45套石材雕刻品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泸县奇峰镇泸县奇峰镇诚意石材加工厂四川蓝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改建石材雕刻品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新建仓库600m2、员工宿舍40m2,成品展示区8m2,购置切割机1台、行车1台。技改项目完成后,达到年雕刻石材雕刻品45套。(1)废水:喷淋废水经导流沟收集至沉淀池,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截洪沟收集至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至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所有废水严禁外排。
(2)废气:厂区全硬化,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加工厂房密闭,切割工序采用湿法加工,雕刻区进口设置防尘网,安装吸尘设施,配备雾炮机降尘,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的粉尘经湿法处理后沉淀回用。
(3)固废: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外售给碎石加工厂综合利用;沉淀池定期打捞,保证足够的有效容积,打捞沉渣经干化后外售给碎石加工厂综合利用;化粪池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做好厂房隔声,合理布置噪声源,科学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基座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关于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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