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

来源: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9-12-13 10:54:3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法部门应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现将泸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即抽查事项清单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国家和省市的总体布局,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     

(三)负责全县交通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重点公路、港口、水路工程建设;参与全市高速公路统一管理、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向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含客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实施和管理,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承担涉及全县道路、港口、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港口、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县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有关工作。

    (四)负责上述领域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4.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10.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三)地方性法规

1.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  

2.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

3.四川省公路路管理条例

4. 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

5. 四川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6. 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

(四)规章

      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6.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7.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8.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9.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10.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11.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12.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三.执法程序: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1.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一般程序  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检查或者通过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决定是否立案。

  四、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对公路、水路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工程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行政检查

3、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检查

4、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

5、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检查

  6、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检查

  7、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行为检查

 8、对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行为检查

  9、对政府公示的货物源头单位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检查

 10、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活动的行为检查

  11、对侵占、损坏、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检查

 12、对水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检查 

  六、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西苑路96号

  (二)咨询和投诉电话:  08308180936

 


2019年9月26日

 


执法 行政 道路 运输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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