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2月)

来源:县运管所 发布时间:2019-02-28 17:05:00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人代表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川泸泸县交运罚[2018]238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XX

----

EJP506载客6名,太伏镇白云街上-太伏镇新路场上,商议其中收取车费每人3

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自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泸县运管所

2018.12.17


2

川泸泸县交运罚[2018]239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XX

----

E7A281载客6名,宝藏街上-玄滩镇玉石村,商议其中收取车费每人3

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自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泸县运管所

2018.12.18


3

川泸泸县交运罚[2018]240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XX

----

EA7283载客5名,石桥镇马溪街上-福集镇,商议收取包车费50

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自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泸县运管所

2018.12.13


4

川泸泸县交运罚[2018]241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XX

----

EA36N6载客2名,海潮镇流滩坝葫芦嘴-流滩坝黄角湾,商议收取每人车费3

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自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泸县运管所

2018.12.18


5

川泸泸县交运罚[2018]242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XX

----

E88285载客7名,得胜镇宋观场上-得胜镇石柱山村,商议每人收取车费3

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自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泸县运管所

2018.12.18


6

川泸泸县交运罚[2018]243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XX

----

ECX196载客7名,喻寺镇街上-喻寺镇邹庙村,商议每人收取车费3

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自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泸县运管所

2018.12.17


7

川泸泸县交运罚[2018]244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XX

----

EZ3043载客6名,百和镇街上-百和镇方碑村,商议收取每人车费2

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自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泸县运管所

2018.12.22


8

川泸泸县交运罚[2018]245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XX

----

E2B161载客7名,牛滩镇街上-牛滩镇团结村,商议每人收取车费3

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自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泸县运管所

2018.12.21


9

川泸泸县交运罚[2018]246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XX

----

E0B269载客4名,牛滩镇街上-牛滩镇团结村,商议每人收取车费3

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自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泸县运管所

2018.12.21


10

川泸泸县交运罚[2018]247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XX

----

C833Q2载客12名,毗卢镇莲花村-毗卢镇仙佛场,商议每人收取车费

3

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自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泸县运管所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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