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未按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5 10:09:00 浏览次数:303 【字体:

                               

案件名称

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未按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案

被处罚对象

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

案件来源

执法检查

行业类别

煤矿

所属地域

泸县

处罚决定书编号

(泸县)安监罚【2018】61号

违法类别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

违法行为

2018年6月11日,泸县安全监管局和泸县石桥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对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以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按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及装备。

违法条款

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决定

给予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小写: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壹万伍仟元

决定日期

2018/6/25

执行单位

泸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玄滩执法中队

数据录入


备注



泸县 玄滩长沙庙煤矿 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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