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安监局2017年12月行政处罚公示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1 10:44:00 浏览次数: 【字体:

案件名称

泸县栋梁乙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案

被处罚对象

泸县栋梁乙炔有限责任公司

案件来源

执法检查

行业类别

危险化学品

所属地域

泸县

处罚决定书编号

(泸县)安监管罚〔201741

违法类别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

违法行为

泸县栋梁乙炔有限责任公司201712日任命张坤社为安全科科长,至201777日张坤社未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格证

违法条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决定

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小写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10000.00元

决定日期

2017/7/24

执行单位

泸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数据录入


备注



泸县安监局 行政处罚 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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