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安监局2017年11月行政处罚公示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1 10:31:00 浏览次数: 【字体:

案件名称

泸县栋梁乙炔有限责任公司“11.17”一般违法案

被处罚对象

泸县栋梁乙炔有限责任公司

案件来源

执法检查

行业类别

化工企业

所属地域

泸县

处罚决定书编号

(泸县)安监管罚〔2017〕第60

违法类别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违法行为

20171117日,泸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泸县栋梁乙炔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企业乙炔发生器岗位隐患排查记录只登记到2017115日,从116日至检查当日,该岗位涉嫌连续12天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就开始生产运行

违法条款

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第十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决定

泸县栋梁乙炔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合计¥5000.00元

决定日期

2017/12/4

执行单位

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数据录入


备注



泸县安监局 行政处罚 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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