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安监局2017年8月行政处罚公示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1 10:25:00 浏览次数: 【字体:

案件名称

泸县栋梁乙炔有限责任公司“4.8”规章制度违法案

被处罚对象

泸县栋梁乙炔有限责任公司

案件来源

执法检查

行业类别

化工企业

所属地域

泸县

处罚决定书编号

(泸县)安监管罚字〔2017〕第18-1号、(泸县)安监管罚字〔2017〕第18-2号、(泸县)安监管罚字〔2017〕第18-3号、(泸县)安监管罚字〔2017〕第18-4号、(泸县)安监管罚字〔2017〕第18-5

违法类别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违法行为

201748日,泸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泸县栋梁乙炔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中发现,乙炔发生器岗位当班职工陈远伦直接在电石库房内破碎电石,陈远伦未遵守泸县栋梁乙炔有限责任公司《电石库房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未在公司规定的专用电石破碎区内破碎电石。

违法条款

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决定

对给予泸县栋梁乙炔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任人分别处:徐邦茂1000元,刘庆勇1200元,张坤社1000元,陈远伦800元。

罚款金额

合计¥14000.00元

决定日期

2017/5/12

执行单位

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数据录入


备注



泸县安监局 行政处罚 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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