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理解,给予公安工作更多的支持,进一步增强警民关系,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县公安局决定开展2023年“政务开放日”活动。
二、承办单位:
泸县公安局
三、活动主题.
警民同携手 鱼水情更深
四、活动概要
◎活动日期:2023年3月3日
◎活动时间:9:00—12:00
◎活动地点:泸县禁毒教育基地、巡逻防控警察大队
◎参加人员:受邀在校学生、家长、社会群众(预计50人左右)
五、活动流程:
序号 | 时间安排 | 地点 | 主要内容 | 参与方式 |
1 | 8:50-9:00 | 县局大门统一乘坐车辆至禁毒教育基地 | 已报名需乘车人员 | |
2 | 9:00-9:40 | 禁毒教育基地 | 参观禁毒教育基地 | 有奖互动30个 |
3 | 9:40-9:55 | 禁毒教育基地统一乘坐车辆至巡防大队 | 已报名需乘车人员 | |
4 | 9:55-10:25 | 巡防大队篮球场 | 交通安全知识及标志 | 有奖问答16个 |
5 | 10:25-11:45 | 巡防大队 | 特警装备展演和趣味活动 | 沉浸式体验 |
6 | 11:45-12:00 | 统一乘车至县局食堂午餐 |
六、相关要求
(一)请相关部门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受邀对象,做好报名工作,认真填写《政务开放日活动报名表》,于3月2日15时前收集汇总。
(二)为保证效果,请各负责人认真审核报名人员身份,确保参加活动人员系被邀请人士,并与已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士处理好开展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机关党委、警务保障室、巡防大队、交警大队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科通股负责音响及话筒的正常使用。
(三)要通过媒体和公安内外网,及时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全方位、多形式地宣传活动成效,向社会各界全面展示龙城公安的良好精神风貌。
附件:泸县公安局“政务开放日”活动报名表
泸县公安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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