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县检察院检察长张胜春率队督导海潮镇河长制和脱贫攻坚工作。县检察院、海潮镇相关负责人陪同。
张胜春一行先后来到海潮河堤防和尖山村,详细了解了海潮河日常巡查和管护、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方面情况,并听取了海潮镇关于河长制和脱贫攻坚巩固验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张胜春强调,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坚持“标本兼治”,高度重视,统筹兼顾,把河长制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河道、入河排污口巡查,杜绝偷排、乱排现象;要紧抓落实,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改善水质和水生态环境。
张胜春要求,要压紧压实责任,镇、主管部门、包联单位等要切实履职尽责,找准职责定位,按照职责分工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巩固验收各项工作开展;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根据县上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梳理相关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逐一细化落实;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人口收入”“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内容,厘清问题,对照标准逐一补缺,确保户户过关、人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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