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持续提高防控的科学精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来(返)泸县人员防控
取消来(返)泸县人员报备要求,不再实施“入川即检”。对密切接触者和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严格落实5天居家隔离,并在第5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后解除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隔离的,实施集中隔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措施。
二、优化调整重点场所(机构)防控
外来人员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住院部、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公共场所只需严格佩戴口罩,不再“四查一扫”(查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通信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扫场所码)。所有药店不得限制群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三、优化调整监测预警和核酸检测
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工作人员,正在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商超、快递、外卖等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应继续做好相应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消落地检测。
四、全力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群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在预防重症等方面具有良好效果是普遍的专家共识,老年人等脆弱人群感染新冠病毒以后极易发展成为重症、危重症甚至出现死亡,接种疫苗获益最大。结合我国老年人群疫苗接种实际,第一剂次加强免疫与全程接种时间间隔调整为3个月以上。请60岁以上老年人群抓紧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务必做到“应种尽种”。
五、切实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要进一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等防疫“三件套”,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时常洗、窗户还要经常开等防护“五还要”,持续关注自我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监测。
以上措施自即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国家、省、市政策和疫情形势,持续优化,动态调整。
泸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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