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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23时50分起,江阳区有序恢复交通

来源:泸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2-09-17 00:20:15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关于有序恢复江阳区交通运输组织的通告

 

按照《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梯次解除临时性静态管理的通告(第8号)》精神,为有序恢复交通秩序和运输服务,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经济社会快速恢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外防输入措施


(一)落实“入川即检”和“入泸必报”。按照属地原则,在辖区5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和2个普通国省干线市界入口(泸宜路丹林与宜宾交界、泸自路通滩与自贡交界),对来(返)泸人员实施4查验1扫码、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即,查验“风险城市旅居史”、行程卡、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省外旅居史人员扫“入川码”“来泸报备码”,省内市外旅居史人员扫“场所码”“来泸报备码”,提醒主动向社区报备;为省外旅居史人员就地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1次和提醒“3天3检”,为省内市外旅居史人员就地提供免费核酸检测1次;发现红码或中高风险旅居史等风险人员,由属地街镇闭环实施管控。与毗邻市接壤的农村公路由属地街镇加强疫情风险防控。


(二)严格管控入泸车辆。原则上非必要不入泸。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特种车辆,货运车辆,持《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车辆通行证》《生活物资应急通行证》的保防疫、保生活、保生产车辆,有就医、奔丧、入学、探望病重直系亲属等紧急特殊需求车辆以及参加工程项目、商务活动车辆等凭有效证明查验通行外,其他社会车辆原则上不进入泸州。


(三)强化离泸车辆引导。倡导非必要不离泸。确需离泸的,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离泸后返泸车辆严格按照“入泸车辆”要求执行。


二、有序恢复道路水路交通


公交车(跨市公交除外)、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和县际、区内道路客运(包车)有序恢复运行,不得在中高风险地区运营。公交车、道路客运(包车)客座率控制在75%以内。继续暂停跨省、跨市道路客运服务。市内区县之间车辆、人员正常流动,私家车正常上路行驶。


客运渡船有序恢复,客座率控制在75%以内。港口码头过往船舶、船员按照《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版)》执行,严格查验“风险城市旅居史”、行程卡、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扫“场所码”。


三、强化交通场站、交通工具防控


辖区客运站、街镇运输服务站、渡口等交通场站加大通风消毒频率,旅客自觉接受查验“风险城市旅居史”、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测温、扫码通行。


客车、公交车、出租车、渡船等交通工具加大通风消毒频率,乘客自觉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6日23时50分起施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继续主动配合,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如对交通运输方面有疑问,可咨询江阳区交通防控组24小时咨询电话:0830-3123537。



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2022年9月16日


 


来源丨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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