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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关于保障临时性静态管理期间医疗服务的通告

来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09-09 11:18:42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

关于保障临时性静态管理期间医疗服务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的通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临时性静态管理期间医疗服务保障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中风险地区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由就近的医疗保障点提供医疗保障;就近医疗保障点无法诊治时,原则上在县内就近就医。仅需配药的患者,可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通过到零售药房、医疗机构调配后,将药物送至家里。

二、急诊患者及新生儿、孕产妇等有急诊需求患者,可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转移到相应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三、确需至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由所在镇(街道)指挥部安排临时通行车辆协助患者就医。


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医疗救治组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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