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泸州市全力开展疫情期间市场价格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主城区45个农贸市场和120余家经营肉类、粮油、果蔬等生活必需品的商超开展市场价格巡查,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稳定。
据了解,市场监管系统通过成立市区(县)联合调查组,迅速展开涉疫案件查办;通过12315平台高效回应群众咨询615件,受理投诉举报285件,通过集中核实排查发现问题线索23条,实行专案包保机制,逐一调查核实;召开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约谈会,集中约谈汇通、永辉、步步高等32家大中型商超负责人,要求各大超市要做到明码标价、不得借疫情之机哄抬物价,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稳定。
同时,市场监管系统全覆盖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截至目前,对主城区45个农贸市场和120余家经营肉类、粮油、果蔬等生活必需品的商超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发现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行为的经营户42户,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通过发布《关于全市各类市场经营者疫情防控的提醒告诫书》《关于疫情期间严厉打击扰乱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的通告》以及宣传视频,提醒市场主体严格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接下来,泸州市将持续开展价格检查巡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疫情期间基本民生商品及防疫用品价格稳定。消费者如发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请在保存证据的同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泸州日报记者 许世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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