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4/3 9:39:23

新闻发布会第五场②丨泸州公安公布2起涉疫典型案例

来源: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9-01 21:49:41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1日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副局长张玉帆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问:我市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为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做了哪些工作?在此期间,我市有没有涉疫案件发生?

答:我市疫情发生之后,泸州公安随即开展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流调溯源。本轮疫情发生后,市公安局疫情防控流调溯源数据研判专班立即启动战时机制,1小时响应集结,24小时高效运行,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开展精准分析,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风险人员。

二是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共出动警力8000余人次,采取车步结合、错时错位等形式,对封控点、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核酸检测点、农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秩序维护工作,屯警街面,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增强震慑力、威慑力,全力保障社会面治安秩序平稳。

三是全面加强交通管控。全市交警全员上岗,设立静态管理点位31个,城区流动检查点位11个,加强对涉疫区域互通节点、主要路口的交通管控,针对当前疫情设置提示大屏11个,劝返车辆7300余台次。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物资运输,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特种车辆通行。

四是密切监测网络谣言。24小时加强网上巡查,监测虚假、不实信息。截至目前,暂未发现规模性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

针对记者提到的涉疫案件的办理方面,全市公安机关加大涉疫案件侦办力度,震慑违法犯罪,维护疫情期间正常社会秩序。以下有两个案例给媒体记者们介绍一下:

8月30日,叙永县水潦乡村民魏某某(男,44岁,叙永县人),因不满疫情防控规定破坏检查点设备,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

8月30日,龙马潭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刻意隐瞒行程轨迹和密接人员、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周某(男,26岁)刑事立案侦查。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以 “疫情不灭,警察不退”的决心,全警响应严防死守,坚决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全力维护泸州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泸州新闻网记者 曾凯 摄影报道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