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记者从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获悉,根据泸州市疫情防控出现的新情况,卫生执法人员对各级医疗机构、隔离观察场所、核酸采样点、重要公共场所等开展了卫生监督检查。截至2月23日,已监督检查各级各类机构92家,对现场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卫生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
据悉,泸州市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后,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检查组迅速赶赴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以“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为抓手,对各级各类机构的预检分诊、发热哨点、核酸检测、物资储备、环境消毒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详细督导。截至目前,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6份,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杨志 泸州日报记者 刘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