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哨点”作用,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1月26日,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疫情防控集中约谈会。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19家在泸县开办有药品零售门店的连锁公司总部企业负责人、门店管理人员接受约谈。
会议通报了近期药店疫情防控督查情况和“春雷行动2022”农村药品质量安全执法子行动案件查处情况;现场学习了《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四川省农村地区2022年元旦、春节(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二条工作措施》以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药店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报告工作的通知》。
会议还现场调取城区零售药店“互联网+监管”实时监控进行逐店巡查,对查见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2家药店立即责令其停业整顿。
会议要求,各公司务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督促指导药店夯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严格遵守4类药品凭有效证件实名登记销售和黄码红码人员上报规定,筑牢我县药店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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