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会上,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扫黑办主任白宗钊发布了全省法院三年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情况,四川高院刑三庭庭长、扫黑办副主任王明奎发布了全省法院审结的“以黑护商、伞黑勾结”“家族式村霸”“市霸”“行霸”“围猎民营企业主跨境赌博”“跨国走私贩毒”“网络套路贷”“暴力插手拆迁”等10个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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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氏兄弟涉黑组织以黑护商、伞黑勾结案
(一)基本案情
1999年开始,饶拾元纠集张光华等人在珙县范围内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赌博、非法持有枪支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非法敛财,逐步树立威名。2001年,司法机关对其在依法立案查处时,饶拾元安排人员顶包,饶拾元之兄饶孟源请托多名办案人员斡旋,致饶拾元仅以赌博罪被轻判缓刑,进而树立了饶氏兄弟在当地的强势地位。此后,饶氏兄弟继续网罗数十名成员,一方面通过出资成立公司、投资入股、强迫交易方式,经营房产、酒店、商品混凝土、烟花爆竹、煤矿等十余家企业聚敛财富,豢养组织成员,以商养黑;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采矿、安排组织成员贿选村主任把持基层政权、侵占村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以黑护商,迅速聚敛上亿元巨额财富,部分用于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奖励,购买作案工具;支付活动费、平事费用;贿赂公职人员寻求非法保护等。逐步形成以饶拾元、饶孟源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光华等4人为骨干成员,组织成员达28人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中,饶拾元主要负责带领手下小弟,在社会上打杀,树立恶名,饶孟源主要负责与政府官员打交道,利用金钱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寻求庇护。该组织使用枪支、砍刀、棍棒等凶器,通过暴力、威胁以及聚众造势、恶意举报、拍照恐吓、派驻人员据守、聚众哄闹滋扰、摆场架势示威等“软暴力”手段,大肆组织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枪、非法侵入住宅、行贿、赌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活动33起,破坏选举、随意滋事、偷逃税款等违法活动4起,造成6人轻伤,9人轻微伤,在个案重大责任事故案中,致4人死亡,4人受伤。该组织安排组织成员和生意伙伴通过不正当方式当选两个村的村主任,将村集体的一个水泥厂和一个煤矿侵吞为己有,非法开采煤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3千余万元。饶拾元犯罪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对当地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政治生态。
(二)裁判结果
宜宾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饶拾元、饶孟源有期徒刑二十五,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其余28名组织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财产刑。目前,该案已生效,已执行到位罚没财产2.94亿元。
(三)典型意义
饶氏兄弟组织以暴力起家,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腐蚀渗透基层组织牟取非法利益,借助部分公职人员庇护,坐大成势,欺压、残害群众,在珙县及周边地区形成非法控制,发展成为“教科书式”的典型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专案办理过程中,人民法院恪守法定程序,及时与相关部门会商解决本案涉及的再审与一审程序衔接问题,并将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的要求贯穿到办案全过程,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机关协调联动,依法充分运用财产刑,并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全部移送相关部门处理。通过对该案全面起底,饶氏兄弟为首的涉黑组织彻底覆灭,涉及的“保护伞”“关系网”17人全部被查处。本案的成功审结和执行,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按照“铁案”标准,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决心,彰显了司法权威、震慑了黑恶犯罪,净化了政治生态,赢得了党心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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