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镇、村级 | ||||||
1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部门规章的决定》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部门规章的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设置审批结果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审批机关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5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师执业注册(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6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护士执业注册(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护士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7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8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9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一)放射治疗;(二)核医学;(三) 介入放射学;(四)X射线影像诊断。 3.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放射诊疗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 √ | √ | |||||||||
10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包括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 √ | √ | |||||||||
11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
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泸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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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 |||||||||||||
12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泸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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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泸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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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05年7月26日)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第二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并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六条:“《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泸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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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疗广告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 年主席令第 22 号公布)第四十六条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6号《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20 日内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进行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需要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的,可延长10 日。对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将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样件和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对审查不合格的医疗广告,应当书面通知医疗机构并告知理由。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泸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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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第199项。 2.《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 第三条第一款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必须经过注册,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泸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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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处罚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行政处罚法》《精神卫生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精准推送 | 行政相对人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8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出诊断及对依照《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未及时进行检查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处理的处罚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行政处罚法》《精神卫生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精准推送 | 行政相对人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 |
归档时间:2025/5/20 11: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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