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深化政务公开是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加快建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完善、人才队伍培养、公开平台建设,有效促进基层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明显提升。

归档时间:2025/7/17 18:00:27

(二十六)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3-21 10:14:15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县级
1政策文件行政法规、规章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领域的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县乡村振兴局■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领域的规章
2规范性文件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县乡村振兴局■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3其他政策文件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领域其他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县乡村振兴局■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4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资金名称《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县乡村振兴局■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分配结果
5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等4部门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县乡村振兴局■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享受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6行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财政资金支援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各行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资金主管部门、资金主管部门■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7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项目库建设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泸县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8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年度计划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泸县人民政府■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9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项目实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0监督管理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830-8192075)(0830-8191519)《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泸县人民政府■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十六 扶贫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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