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深化政务公开是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加快建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完善、人才队伍培养、公开平台建设,有效促进基层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明显提升。

归档时间:2025/7/17 18:00:27

工作调动(录用)迁入

来源:泸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10-09 10:34: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业务描述】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录用工作人员或接受组织安排,调动工作单位的,可申请工作调动(录用)迁入。

申报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调入地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录用)函;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工作地城镇亲友《居民户口簿》(落户亲友处需提供)。

办理规定

1.调入(录用)人员既可在调入(录用)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公共户口处落户,也可在工作地或居住地的城镇亲友处投靠落户,均可随迁配偶、子女。在工作地或居住地的城镇亲友处投靠落户的,需提供其城镇亲友的居民户口簿。

2.农村居民录取为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的,要在录取的同时,将其户口从原籍地农村迁移到工作地或居住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未办理迁移的,公安机关通知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移。


工作调动(录用)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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