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市检验检疫局对泸县6个申报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进行初审,副县长叶仕良参加,相关单位责任人陪同。
此次参与初审的产品有泸县晚熟龙眼、泸县青花椒、牛滩生姜、道林沟山泉水、陈年窖系列酒及石海洞天系列酒等6个产品。市检验检疫局一行首先对6个产品的种植基地及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6个产品在形成过程中是否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是否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是否是良好生态型产品。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叶仕良介绍泸县申报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优势及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审查组对泸县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高度认可,并指出,泸县县委县政府对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认识到位、推进得力、申报规范,前期工作准备非常充分;泸县物产丰富,申报的产品特色鲜明,产业基础扎实,发展前景良好,为泸县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泸县县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保持当前工作的良好势头,共同发掘自身产品品质特征与当地自然条件的内在联系,争取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工作中交出一张漂亮的答卷。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