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市目督办副主任曾一平率市目督办、市纪委、市河长办到云龙镇督查龙溪河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溪河县级河长杨怀清陪同。
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唐人酒厂、云龙污水处理厂、云龙河与云龙沟交汇处、云龙沟滩子河桥等地,对龙溪河潜在污染风险管控情况、相关环保项目完成进度以及河长、段长、保洁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督查。
座谈会上,曾一平强调,要通过宣传、督查、追责来提高企业及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要发动社会监督,继续做好河长制工作;要争取资金逐步实施河道清淤,改善辖区内河流水质,提升水生态文明水平。
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云龙镇主要领导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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