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县直机关工委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体干部职工参会。
会议指出,《水污染防治法》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河长制、完善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加大水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等。同时,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新法新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自身环保意识。今后,将深入学习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结合具体工作实际,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泸县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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