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副县长、公安局长宋军带队到富银煤矿检查安全工作。县安监局、石桥镇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宋军一行先后检查了富银煤矿有限公司地面监控室、井口检身室、工业广场等场所,并分别听取了县安监局、石桥镇相关负责人及煤矿矿长对当前工作情况的汇报。
检查后,宋军对当前工作提出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按批复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整改,严禁超出批复的整改范围;要强化红线意识,加强整改期间安全管理,整改点必须有企业管理人员现场监管;要加强沟通,企业要建立矿嫂与企业沟通渠道,以便及时通报违章行为,了解职工状态,强化工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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