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我县召开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市法学会秘书长范金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盛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怀清,副县长、公安局长宋军,县政协副主席陈志超,县法院院长谢杰出席会议。来自全县法学、法律界的近90名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大会听取了泸县法学会筹备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泸县法学会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办法》《泸县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泸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盛春当选为泸县法学会会长。
李盛春指出,泸县法学会的成立,为泸县法学理论研讨搭建了新的平台,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针对法学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李盛春要求,广大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充分认识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法学会属性,履行法学会的职能,发挥好法学会参谋助手、桥梁纽带、宣传引导和培养平台的“四大作用”,全面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不断繁荣法学研究,助推泸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聘请了泸县法学会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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