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泸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5-01-22 17:19:1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泸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5年1月22日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刚院长所作的《泸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智能标签: 泸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 会议 关于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相关内容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