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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莅泸开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泸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4-06-26 15:23:26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24日至25日,省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杨秀彬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莅泸开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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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在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稻高粱研究所泸县基地开展检查。

在泸期间,执法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方式,先后前往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稻高粱研究所泸县基地、泸县现代农业种业园区海潮核心示范区、江阳区董允坝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泸州市泰丰种业有限公司、泸州市原生境桂圆种质资源基地等地,实地检查国家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和国家级水稻制种基地建设,蔬菜种植基地育种、生产和运营,企业育种创新、种子质量检测,以及桂圆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点建设等情况;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泸州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指出,泸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把种业振兴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高位推动种业振兴行动落地落实,成效显著。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依法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刻认识种业振兴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所在,是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始终心怀“国之大者”,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依法管种兴种,坚决打赢种业翻身这场硬仗。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依法推动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法促进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依法推进现代种业创新能力提升、依法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持续加大种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培育壮大本地种子企业、依法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全链条补齐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不断夯实种业振兴法治基础。要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根据《条例》贯彻实际,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切实推动《条例》的贯彻与完善。

省人大预算委副主任委员夏雪等参加执法检查;泸州市领导郭宏川、陈景强、葛洪亮,县领导李仁军陪同。


省人大 常委会 执法 检查组 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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