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召开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动员会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会
11月7日,泸县召开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动员会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利军,县政府党组成员杨一出席会议。各镇(街)党(工)委书记、各园区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刘利军指出,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是落实全面节约战略的务实举措,是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抓手,是化解存量、解决资源供需矛盾的有效路径,是实现高品质空间管理的现实需要,各镇(街)、各园区和县级相关部门务必抢抓改革试点机遇,争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泸县样板。
刘利军要求,要对各类城镇低效用地、历史遗留用地等开展全面摸排,做到家底清、底数明;要结合前期摸排情况,根据我县发展实际、土地类型等探索确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要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在统筹考虑空间格局、产业布局、用途管制和环境提升基础上,精准确定低效用地再开发空间单元,逐步有序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并实施;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结合泸县实际探寻盘活低效用地的有效举措和办法。
刘利军强调,泸县作为低效用地再开发和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项改革试点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整合力量协同推进试点工作。各镇(街)、园区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国有和集体不同的土地权属,充分谋划、分类部署,确保两项改革试点统筹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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