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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召开城镇燃气安全工作会

来源: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李晓林 发布时间:2021-07-15 20:17:16 浏览次数: 【字体:

7月14日,泸县召开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副县长刘利军参加。

会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报了泸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相关镇(街道)、部门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当前,泸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严峻,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湖北十堰事故教训,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举一反三,高度警觉警醒,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城镇燃气乱象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要实行“两手抓”,统筹推进风险防控和全域供气。要一手抓风险防控,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必须扎实抓好专项整治。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调度机制、会商机制和督办机制,采取“三带三查”“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抓实抓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形成常态长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要开展全覆盖、地毯式隐患排查,形成问题台账,采取针对性措施,实行闭环整改,通过聘请专家,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坚决杜绝盲区漏洞,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群众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升防范能力和水平。必须压紧压实责任。要压实属地责任,各镇(街道)“一把手”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认真履职尽责,迅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压实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深入一线,强化监管,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清单制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和安全生产投入,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必须严格监管执法。要借助专家力量开展经营企业资质审查,联合执法,对无证经营、过期经营的限期整改,严厉打击燃气非法违法行为。必须做好应急准备。要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行动,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要一手抓全域供气,从根本上解决城镇燃气乱象问题。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专项规划,加快公司组建和收购整合,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全力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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