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泸县召开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第一次联席会。省政协常委、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朱晚林,县委副书记、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副主任张文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县办主任李盛春,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宋军出席会议。
会上,李盛春对《泸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说明;与会领导、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围绕泸县如何开展示范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会议还对《泸县对口联系“四个一”工作职责及行动方案》进行了讨论。
朱晚林强调,要紧扣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将两个“工作导引”与泸县实际相结合,研究制定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既要把握好试点工作基本方向和重点,又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能上下一般粗、一刀切、一个模式。要建立任务台账,按照示范试点各个环节要求,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具体举措,确保示范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会后,朱晚林一行到喻寺镇谭坝村、泸县建筑业总部、泸县宪法主题公园和县检察院进行了实地调研。
省政协办公厅社会法制处相关领导,西南交通大学、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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