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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公安局长宋军督导泸县烟花公司立石仓库安全工作

来源:县公安局 周超 发布时间:2020-08-13 16:08:53 浏览次数: 【字体:

8月12日,副县长、公安局长宋军率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同志到泸县烟花公司立石仓库督导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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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军一行先后深入泸县烟花公司金竹湾仓库和泸永仓库,实地查看了仓库内部环境、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落实、烟花爆竹堆放、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等情况,详细了解了企业值班巡查、人防物防技防犬防运行等情况,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向企业负责人通报了近期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事故。

宋军强调,一要筑牢安全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对照案例寻问题、找差距、促整改,不抱侥幸心理、不存麻痹大意思想,将各项安全生产规程落到实处。二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制。企业要将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制贯穿于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过程管理,按章操作。三要加强配合协作。监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定期开展巡查、互通信息,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消除。四要强化演练。企业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做好安防设施及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确保任何时候都处于完好有效状态,切实做到“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安全稳定向好。

副县长 公安局长宋军 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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