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政务动态>今日泸县>详细内容
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泸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社会化服务“警银合作”签约仪式举行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5-22 17:46:46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21日,泸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社会化服务“警银合作”签约仪式在县公安局举行。中国农业银行泸州市分行副行长张宇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盛春,副县长、公安局长宋军出席签约仪式。县农行、县法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经投集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202005221748501962.jpg

签约仪式上,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分别就服务模式和前期工作进行了介绍。张宇辉对泸县创新开展“警银合作”模式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将大力支持和推动泸县“警银合作”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李盛春指出,泸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成,形成了涉案财物管理的“泸县方案”。一方面拓展了网络拍卖渠道,使涉案财物处置不再受地域限制,显著提升涉案财物处置及时性和拍卖参与率,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失;另一方面,探索了“警银合作”的新模式,将在一定程度上节约财政资金。

就下一步工作,李盛春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干警对规范涉案财物管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公正进行,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二是健全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接收、登记、审核等相关制度,建立涉案财物管理台账,加强对涉案物品扣押、返还等环节监管;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涉案财物进行逐案检查,发现不规范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四是强化沟通协调,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确保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运行顺畅。

县农行、县法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经投集团负责人共同完成了五方签约,并一同参观了泸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泸县 涉案 财物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