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召开2020年第二次安委(扩大)会安全生产第42次县长督办会暨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
4月26日,泸县召开2020年第二次安委(扩大)会安全生产第42次县长督办会暨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县委常委、副县长赵领,副县长杨开春、宋军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文杰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安排工贸、建筑、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教育、旅游安全和防汛减灾工作;宋军安排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杨开春安排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张文杰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强调,要认清形势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担当,时刻长鸣安全生产警钟。要主动作为抓落实。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生产和执法监管,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安全管理网格,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要夯实基础抓落实。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推进清单制管理,强化专业化应急处置,严格落实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
会议要求,要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做好煤矿、危化品、非煤矿山、城镇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贸、森林防火、消防、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安全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稳定。要突出抓好节假日安全工作。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带头、深入一线,继续保持森林防火高压态势,统筹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要切实加强汛期安全工作。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时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和报送,确保安全度汛。要及时完成督办事项整治。主要领导要按照“四个亲自”抓好隐患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期整改、及时销号,并建立长效机制。
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安办主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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