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民主监督形式好、内容实,问题找得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建议做好后续跟踪,确保监督取得实效。”——近日,县委书记肖刚在县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建议书上作出批示。
近年来,泸县政协不断完善民主监督工作机制体制,把推动县委中心工作为出发点,把搭建协商平台作为着力点,把凝聚各方共识作为落脚点,通过视察监督、提案监督、社情民意信息监督等形式有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
坚持规范有序,在制度和程序建设上狠下功夫。印发了民主监督工作方案、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监督的原则、内容、形式、实施、结果运用、组织保障等做了明确规范。
坚持双向发力,把凝聚共识贯穿监督议政全程始终。监督工作中注意把握“建议而不强制”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并与被监督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提出客观、公正、可行的意见建议,帮助被监督单位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坚持工作创新,创新开展委派民主监督工作。2017年,县政协在全市率先开展委派民主监督工作,探索了由“被邀监督”向“派出监督”、由“个体监督”向“集体监督”、由“临时监督”向“常态监督”转变的民主监督工作新模式,此后每年坚持对5至6个部门开展委派监督工作。
坚持成果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确保监督实效。对监督发现的各种问题,通过形成监督建议书,转化为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交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对整改不到位的再调研再监督,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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