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泸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组长李盛春,县法院院长谢杰出席会议。
会议贯彻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泸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和《泸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
李盛春强调,一是抓好政治建设。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二是抓好法治能力提升。要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由“做没做、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三是抓好责任落实。抓“关键少数”,强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司法领域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李盛春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迅速推进。要深刻认识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统筹谋划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司法领域工作。二是根据要点,完善措施。要形成工作清单,制定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三是着眼全局,务求实效。要着眼提高全局思维、责任担当,确保县委全面治县决策部署在司法领域全面落地落实。
泸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