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县长肖刚率队督查河(湖)长制及环保工作
3月1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肖刚率队督查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县水务局、海潮镇、兆雅镇、太伏镇主要负责人陪同。
肖刚一行巡查了辖区内沱江、长江河河段,察看了流滩坝电站至海潮场镇段沱江沿岸、兆雅镇原新溪码头堆砂厂采砂整治工作情况,并深入泸县四中泵站、神仙桥码头、众邦药业、鑫临港等地进行检查,详细了解我县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落实、沿岸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厂运行、入河排污口等方面情况。
肖刚强调,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到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大力推进沱江、长江河的水域治理工作。要严格落实河(湖)长工作责任制,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河道内的漂浮物,维护河道卫生秩序;要加强对砂石厂的后续监管,严禁出现非法盗采行为;要摸清家底,建立污染源台账,再次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监管;要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督促企业加强环保硬件建设,严控污水排放,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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