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泸县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法治环境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盛春出席会议。县法治环境工作推进组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参会。
会上,李盛春对泸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法治环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公民权益维护、基层民主政治三项指标及其测评标准作了阐释和强调。
李盛春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重视,增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法治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二是行动上要高效,对照承担的目标任务,及时进行分解,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三是配合上要协调,面对创建的高标准,各牵头、责任部门要分工负责、强化协调,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为泸县创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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