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泸县政协召开委派民主监督县城管执法局工作会议。县政协主席李镇出席会议,县政协第一委派民主监督组成员、县城管执法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县政协委派民主监督组对工作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事项作了说明和安排;县城管执法局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李镇指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基础上,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协强化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
李镇强调,要端正思想认识,正确对待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要明确任务方法,有序推进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见成效。
李镇要求,被监督部门要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搞好对接,主动搞好配合,积极为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委派民主监督小组要按照县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方案要求,深入调研,掌握实情,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切实帮助被监督部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委派民主监督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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