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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案件质量评查会在我县召开

来源:县检察院 段秀君 发布时间:2018-04-17 17: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16日,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第1次案件质量评查会在我县召开,省检察院案管办主任刘萍,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运汉,县检察院检察长张胜春参加会议。来自成都、自贡、达州、南充、乐山、宜宾、泸州等7地检察机关的18名评查人员,将对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开展为期1周的案件质量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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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省检察院就案件质量评查的范围、主体、系统、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说明指导。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严密配合。所有评查人员要集中精力、凝神聚气,组织好、协调好、配合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查工作;要认真对待,严格评查。评查工作有利于促进办案人员树立法治意识、规范意识、质量意识,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规范。评查人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对待,严格评查;要自觉自律,严守纪律。评查人员要严格遵守评查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客观、公正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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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评查工作是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主要表现为四个“第一次”:第一次按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全国统一案件质量评查新规对全省案件集中开展评查;第一次按照案件化办理的方向进行的质量评查工作;第一次全程使用新版案件评查系统开展评查;第一次对省检察院机关的案件进行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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